如果双方车辆损失都没有2000元(不是合计,是分别),可以用”互碰自赔“方式赔偿,就是用你的交强险赔偿你自己的车损,对方用对方的交强险赔偿对方的车损,这样明年续保只影响交强险保费,不影商业险保费。
如果有一方的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就不用按”互碰自赔“去处理。那就按先交强险后商业险赔偿。交强险车损最多赔偿2000元,超过2000元部分按各自责任赔偿,你说的损失就是各自50%,比如甲车损失2800元,乙方用交强险先赔甲2000元,剩余800元,甲乙各自承担400元,乙方用商业三者险再赔偿甲400元,甲用自己的车损险由保险公司再赔偿甲400元。
您无责,对方全责:您的车都是由对方来赔,先用交强险给您赔,如果定损超过2000,对方需要用三责险给您赔付,如果对方没买商业险,由对方给补差价,那么对方的车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这也是交强险赔偿超过2000的一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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