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达州法律咨询 > 达州债务纠纷法律咨询 > 我就起问老师,如果他们离婚了,当时我们老两口儿借给他们买房子的钱(养老的钱)还收得回来了吗?

我就起问老师,如果他们离婚了,当时我们老两口儿借给他们买房子的钱(养老的钱)还收得回来了吗?

ask****516 四川-达州 债务纠纷咨询 2018.11.15 18:47:14 524人阅读

律师您好!我们是当父母的,我们的儿子媳妇当时买房子钱不够,就把我们的养老钱借去做了买房子的首付(当时没有出借条),后面的房贷是他们在还。可是他们现在在闹离婚了,所以,我就起问老师,如果他们离婚了,当时我们老两口儿借给他们买房子的钱(养老的钱)还收得回来了吗?敬请老师邦我解答,谢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达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达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4089条

你可以让他们夫妻补写借条,如果你的媳妇不写,至少你儿子必须写借条。还有同时你可以通过电话,录音或者当着其他人的面向他们主张还款,将借款金额,用途说明,一定强调是借款给他们,需要偿还的。把这个证据尽量多次收集固定。起诉法院,要求他们还款,再结合你当初借款时的银行流水。

2018-11-15 18:52:27 回复
咨询我
1803471492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达州 咨询解答:1255条

这个需要你儿子举证,在答辩期间提出相关内容。建议你们让你儿委托律师办理

2018-11-15 19:07:17 回复
咨询我
1821555049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广元 咨询解答:65567条

你们把钱是怎么给他的?

2018-11-15 19:15:30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583条

有转款记录吗?

2018-11-15 19:38:20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2030条

看具体情况

2018-11-15 18:47:55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0937条

如需咨询,可以来电联系,我再帮你分析。

2018-11-16 13:57:43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3450条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他们还,案由是民间借贷

2018-11-15 21:02:31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67357条

跟对方协商过吗

2018-11-15 18:48:26 回复
查看其他3位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不当得利善意取得两者有何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
拾得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拾得人的拾得行为也不是致他人受损的原因,没有因果关系。
因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说拾得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推荐阅读:清算变更子一人有限章程股份有限章程设立我们在平时生活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情况,比如销售货物时多收了货款、捡到贵重物品没有归还原主而自己占为己有等等。这就涉及到物权法的两个概念,不当得利和善意取得,可能很多人没有听说过这两个名词。那么下面给大家简单介绍下不当得利善意取得的概念和区别。
一、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取得他人的财物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使他人受损的事实。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
1、须有一方受有利益;
2、须他方受有损失;
3、须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须无合法根据。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的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二、什么是善意取得善意取得,亦称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擅自处分财产权于第三人,如第三人在有偿取得该财产权时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权。善意取得包括财产权的取得与他物权的设定两个方面.善意取得是在财产的交换中,取得所有权,因此,善意取得的物必须是自由流通物,善意取得,源于日耳曼法中的“以手护手”原则.承认善意取得制度并非彻底否定原所有人的权益,原所有人的损失可通过向无权处分人主。赔偿请求权而得到补救。当然,善意取得制度的建立也要结合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考虑到静的安全,故此一般要对其构成要件予以严格限定.至于上面所说的看行为人是否有处分权或所有权,那到不是,关键要看有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三、两者有什么区别最基本的区别在于:不当得利是无因行为取得财产或者取得财产的因无效了.善意取得一定是基于无权处分而且取得财产人不知处分财产人是无权处分的,有因的行为取得的财产.特别注意盗脏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不当得利要件:没有合法依据,一方受损,一方得利,受损与得利存在因果关系;善意取得要件:一方无权处分,另一方主观上为善意、合理的价格,不动产登记,动产过户;
1、主观上,前者恶意,后者善意;
2、前者只适用动产,后者可适用动产与不动产;
3、前者只涉及两方,后者涉及第三方;
4、前者得利应当返还,后者取得所有权,不用返还;上文总结了不当得利善于取得的概念和区别。二者区别在于当事人是出于恶意还是善意、是涉及双方还是三方、得利是否返回等方面。我们学习了这方面的知识,就可以在以后生活中遇到类似。时少犯错,不要简单的以为捡到东西不还没关系,最多是道义谴责,不当得利的涉及财物金额过大,也会受到法律法规处罚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三沙。。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