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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夫妻离婚后,请问湖南城镇抚养费标准2015问题规定

廖* 安徽-淮南 子女抚养咨询 2018.11.15 16:13:45 663人阅读

我有个朋友和妻子都是湖南城镇人,结婚以后经常因为财产问题吵架闹矛盾导致感情破裂起诉到法院离婚了,现在我想问的是湖南城镇抚养费标准2015年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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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权方面,金钱不是确定抚养权的绝对因素,还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除非女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3、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确定。
4、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若有应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若年满18周岁,即使是上大学,父母也不用支付抚养费了

2018-11-15 16:19: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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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3月30日修正)第三十七条规定,由所在地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或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一般可支配收入数据由统计局公布。
第三十七条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经责令限期终止妊娠未及时终止妊娠的,应当从重征收;重婚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2018-11-15 16:15:45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城镇户口和农村缉袱光惶叱耗癸同含括户口差别大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国家早就出台相关政策了。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城乡差别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待遇基本上都是一样的。甚至农村户口享受的政策还要更好些。什么社保、医保等等,现在的农村比很多城镇居民过得要好的多。尽买名车。城镇人口都没这么多优惠。都说现在农村户口最滋润。不仅如此,农村户口的人还可以分到土地,我同学就是农村户口,她说有地分她才不会去把户口转成城市户口呢。

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各有优势:原则上来说,户口性质是没有好与不好之分的,只看哪种更适合当事人:  
1,如果当事人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或者户籍地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的,农业户口就适合当事人;  
2,但是如果当事人的子女,正在义务教育的阶段的,城市户口的师力量相对于农村户口,就会有优势,很多城市是不接收农村的孩子转学籍借读的;  
3,目前来说,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相对来说容易,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限制很多,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没有相应的非转农政策,或者当事人不符合该政策的要求的,就不能转农了;  
4,建议当事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选择适合的户口性质;目前我国已经在进行户籍改革,以后就不再区分“农业”与“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统称“居民”户口了。  户籍制度改革:  
1,是指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法律依据确立的一整套户口管理制度进行的,广泛深入改良的一项新举措。  
2,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传统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3,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4,2014年7月30日,备受关注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  
5,根据各地实施意见,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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