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梅州法律咨询 > 梅州民间借贷法律咨询 > 每个月还一千多,他今天打电话给我说这个月让我还本金,他违约,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解决?

每个月还一千多,他今天打电话给我说这个月让我还本金,他违约,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解决?

ask****209 广东-梅州 民间借贷咨询 2018.11.14 18:44:33 411人阅读

贷款贷了24个月,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的合同,每个月还一千多,他今天打电话给我说这个月让我还本金,他违约,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解决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梅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梅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已经归还的欠款,不需要再归还了,只需要偿还剩余借款就可以了。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我的补充::36高利贷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高出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对于高利贷,你实际借到多少钱,就偿还多少钱以及相应利息就可以了,多出的部分以及约定的提前扣除的利息部分,属于违法的,你可以不予偿还。

2018-11-14 19:06:33 回复

每天以双方约定金额的千分之一来计算,起算日是从违约日开始。每违约一天就要付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违约多少天就要付多少个千分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扩展资料: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有两种: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
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人民币贷记卡: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每笔最低人民币10元。  
(2)双币贷记卡、美元贷记卡: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每笔最低人民币10元或1美元。  其实,本质上来讲,违约金和滞纳金是一样的,都是为了约束持卡人理性消费,按时还款。但取消了按月复利改为一次性收取,交通银行违约金多少则避免了持卡人长时间不还款造成的利息积增,负债累累。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