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很可能会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取证,争取不承担责任。
您好,关于借新债还旧债,是一般借贷还是借贷型诈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以“还旧借新”的方式达到“短贷长用”的目的,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审批的相关制定规定;该法属金融行政管理性规定,因为借贷双方都是知情和自愿的,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上述情形违反了《商业银行法》有关贷款审查。本案借贷双方以此种方式进行贷款,系双方真实自愿的结果,不是诈骗行为1、以新还旧。2,眉山农行违规贷款系权利人疏于防范风险的行为,不影响合同效力,上述借款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拘束力,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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