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父母一方需缴本区社保,只要爸爸妈妈有一个人有缴社保就可以
二:北京市教委公布本市小升初统一政策,其中提出,非京籍学生仍需“五证”,细则由各区县制定。这“五证”包括家长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暂住证、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家长在本区内缴纳社保列入条件之中。在务工就业证明方面,审核办法要求,父母双方均在京工作,且父母一方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在本区内缴纳社保证明。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均需持有暂住地公安局派出所制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补缴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
3、《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5、“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生成数据文件的U盘。
6、 工资支付凭证原件
7、 劳动合同原件
补缴流程:
单位办理——已经工作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补缴期间与职工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养老保险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
个人办理——暂无工作
社保是不能个人补缴的,补缴必须是单位。
可以等到找到工作时和公司商量叫公司代缴,但补缴费用需要自己掏单位和个人的全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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