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审判决下来,会有15天的上诉期,如果你不上诉的话,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你就得执行,不执行的话将会导致的强制执行。如果过了上诉期的话,我们要想重新审判的话,只能具备再审的法定事由:那就是你能提出新的证据,新的证据足以影响先前的判决。如果没有心证据或是的程序不存在瑕疵的话,这个案子一般就算定下来了。上级不会再受理再审。法律之所以给你15天的上诉期,就是给你上诉的权利,在这期间内,你不行使的话,只能说是你自己放弃你的权利。法律给了你救济程序,但你没有珍惜。
要想再审的话,
1、找出新的证据。
2、找出程序存在瑕疵的地方。比如,该回避的没回避,合议庭有枉法裁判的嫌疑等等。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二审判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
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
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
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第二百四十四条 二审效力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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