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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金已经实缴了,经营不下去所欠的债务由法人和股东承担吗,如无力偿还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158****9956 辽宁-大连 债务纠纷咨询 2018.10.20 13:39:51 55982人阅读

公司注册资金已经实缴了,经营不下去所欠的债务由法人和股东承担吗?如无力偿还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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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23条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进行偿还,有限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股份公司股东在其认购股份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不会追到法人及股东名下的个人财产的。

2018-10-21 16:4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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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602436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1846条

结论:要分情况。
解析:
如果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股东且滥用职权导致的公司出现债务,则需要承担债务。
个人独资公司的法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和公司财务区分,没有单独制作财务报表的情况时,当公司出现债务法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债务法人有没有义务偿还,要区分企业的性质,对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具有偿还债务的义务,但如果法定代表人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一,且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要求法定代表人履行出资义务偿还债务,也会得到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023-06-14 10:10: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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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853774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贵州-安顺 咨询解答:6条

结论:看实际情况。
解析:
一般由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
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
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023-05-18 14:2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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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202816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天津-南开区 咨询解答:255条

结论:
民事责任
解析: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进行偿还,有限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股份公司股东在其认购股份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
不会追到法人及股东名下的个人财产的。
公司法人是公司的代表,不管什么原因,只要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诉至法院,公司法人将面临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023-04-20 15:39: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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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结论: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解析:
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比例承当;实际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名义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还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七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3-03-23 10:37: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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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821711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宁波 咨询解答:1957条

结论: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解析:
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比例承当;实际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名义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还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七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3-03-23 10:37: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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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结论:不是。民事责任。
解析: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进行偿还,有限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股份公司股东在其认购股份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不会追到法人及股东名下的个人财产的。公司法人是公司的代表,不管什么原因,只要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诉至法院,公司法人将面临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的风险。

2022-05-17 10:4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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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如非个人债务,则应该由公司承担,而新的股东自然也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预计何时发生的。

2020-12-17 21:45: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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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491330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鞍山 咨询解答:428条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018-10-20 13:42:03 回复
地区:辽宁-大连 咨询解答:5578条

承担民事责任,偿还欠款。

2018-10-20 13:42: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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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他必须缴纳注册的资金然后在承担他占的股份的责任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关于缴足前的股权转让问题。《公司法》规定的股权转让,并未限于实缴出资部分对应的股权;换言之,出资未缴足的股权转让未被《公司法》所明文禁止。另一方面,股权的转让,同时也是股东义务的转让。在受让方知悉该股权所对应出资未缴足的情况下(而且,受让方有义务至少从形式上审查转让方是否已经缴足出资),受让方受让股权,应视为其已同意承接转让方对公司所负的缴足未缴部分的义务,公司也可以向受让方要求承担缴纳出资的义务,从而保障公司的注册资本充实。从实务操作看,一些有限公司未缴足出资的股权转让,工商部门对此并未提出任何异议,并已顺利办理的股东变更登记。
二、关于未缴足注册资本之前的增减资问题。
(一)《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均未禁止或限制公司在原注册资本缴足前新增注册资本。另外,从法理上看,公司注册资本未缴足的情况下增资,产生的是股东对公司缴纳新增部分出资的义务,并不减损原股东负有的对公司缴纳剩余出资的义务。换言之,该等增资行为不会使得公司的利益受损,相反,其使得公司的“责任财产”(即股东承诺认缴的资本)得以增加,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不应当认为该等增资行为不合法或者无效。从实务操作中,我们曾经看过工商部门准予办理该等原注册资本未缴足又新增注册资本(新增后,仍然有一部分是准备两年后到位)的公司变更登记。
(二)虽然资本维持原则是公司资本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但这并不等于公司不能减资。《公司法》仅仅规定公司必须在减资过程中履行法定程序。《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均未禁止或限制公司在原注册资本缴足前减少注册资本。因此,只要公司履行了法定的减资程序,其可以在原注册资本缴足前申请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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