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了转让行为的双方都必须是其自身真实意思表示之外,合法有效的转让还应该满足三个要件:一是双方都是同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是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三是得到村集体的同意。
2、双方都是同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于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衍生权利,因此,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有严格的限制。
3、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要求。作为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方,其在获得新的宅基地使用权时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没有宅基地,或者其宅基地的面积还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本案被告刘某获取的宅基地是其在该村集体中的唯一宅基地,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4、需要获得村集体的同意。根据我国的土地法律规定,宅基地应该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本村内的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应当具有管理权。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