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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准备和丈夫去法院起诉离婚去了,财产分割提供什么证据?

郑** 重庆-合川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18.10.17 11:04:06 493人阅读

我们家有一个亲戚前段时间结婚没多久发现自己的丈夫有暴力倾向,现在准备和丈夫去法院起诉离婚去了,财产分割提供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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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两人签署的书面协议或其他签署的书面材料,按各自掌管的财产分就可以了.如果拿不出书面材料按平均分配.
另外,虽然有两人签署的书面协议或其他签署的书面材料,如果一方离婚经济困难,另一方给予帮助;如果一方照顾家庭,另一方在外赚钱,赚钱方给予照顾家庭的一方补偿,也就是不按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或其他签署的书面材料走,但也不一定均分财产.
你可以看婚姻法

2018-10-17 11:0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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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妻子婚内出轨丈夫如何收集证据? 证明过错的外遇离婚证据通常比较隐蔽,收集此类离婚证件的难度较大。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经常因为收集证据不足,导致法庭无法采信证据造成离婚诉讼要求赔偿的目的难以实现。因此,应尽量收集各种离婚证据,形成有力的证据链条以便相互映证。当婚姻遭遇外遇时,尽量收集以下证据: 一、保存电子证据 对于夫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收集这类证据可以用(LURKER软件)。拿到手机后可以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保存文字证据 1、夫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1、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外遇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此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需要注意的是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所以采集这类证据,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再进行收集,因为律师会凭他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告诉你如何做是合法有效的。 出轨证据搜集 这里主要分享的是婚外情证据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这些证据,主要证据及材料 1.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3.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4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为宜; 5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注意事项 收集婚外情证据中还存在合法与不合法之分: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就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侵入第三人住宅录音照相,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就不存在此种问题。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家中,就不具备合法性。还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

解答如下, 关于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这个问题。
首先,《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 工资、奖金;
( 二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 )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是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规定。
其次,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以约定和自愿协商为原则,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在平均分配的基础上根据照顾子女和保护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因照顾子女、扶养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或者生活困难的一方予以相应补偿或者适当帮助。
对具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情节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对具有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等情节的一方,无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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