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不匹配的,用人单位需打印出申请表,并附上诊断证明、婴儿出生证及计划生育证明到社保机构申领。
由于生育津贴系统需匹配生育医疗费用相关信息,用人单位需指引其员工先完成其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再行申请生育津贴。
此外,生育津贴必须是员工在深圳定点医疗机构记账或市外发生生育医疗费用已办完保险的才能匹配。
根据规定,生育医疗费用是指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职工生育(含流、引产)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女职工在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医疗费用将会有不同的定额标准。 顺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助娩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剖宫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住院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
此外,女职工在门诊进行人工流产手术时,其定额标准为: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一级医院130元;
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如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由生育保险支付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等费用。以在三级医院顺产计算,每名女职工生伢平均可报销5750元。参保的配偶,可享受10天的护理假津贴,平均每人5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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