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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离婚前,有一些共同财产和债务问题需要处理,我国的婚姻法中关于财产和债务的分配协议怎么写?

周* 山东-临沂 债务纠纷咨询 2018.10.15 23:26:10 496人阅读

姐夫总是抽烟喝酒,不务正业,所以姐姐要和姐夫离婚,但是在离婚前,有一些共同财产债务问题需要处理,我国的婚姻法中关于财产和债务的分配协议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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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AAA,男,汉族,住xx身份证号:xx
  乙方:BBB,女,汉族,住xx身份证号:xx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现决定解除同居关系一事,现就儿子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与BBB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10年4月开始建立同居关系至今,双方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2010年12月31日,双方生育一儿,名为ABC,现儿子跟随男方父母生活。双方确认ABC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儿子。现双方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故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扶养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解除同居关系后,儿子ABC归AAA抚养,BBB愿意承担儿子抚养费,标准为每月XXXX元,直至儿子成年为止。其余费用由AAA独自承担,AAA不得另行再向蔡薇主张除上述约定好的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
  
二、女方享有随时探视儿子的权利,女方来探望儿子之前应提前通知男方。同时,男方也要信守承诺,保证女方对儿子的探视权,不得无故阻挠。
  
三、双方确认同居期间的没有共同财产,各自名下
  的财产保持不变。
  
四、同居期间双方无共同债权,也没有共同债务存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与对方无涉。
  
五、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与生活,否则须赔偿对方伍万元人民币。

2018-10-15 23:32: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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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________, ________族,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 ________族, 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协议双方已于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 ________市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下:
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 ________市 ________路 ________小区 ________号 ________层 ________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 ________方的共有份额归 ________方所有。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________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女方: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2018-10-15 23:2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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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个要看欠下的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算是共同债务,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任一方对个人财产拥有所有权,任一方以个人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为法律禁止,但由于担保行为而发生的债务另一方则无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然夫妻约定或相对方事后追认的情形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为对外担保行为时应征得夫妻另一方的同意,除非事后夫妻有明确约定或夫妻另一方作事后追认,否则一方要单独承担责任。
夫妻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
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7、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
8、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
9、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
10、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您好,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都算共同债务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另外一方并不知情也并未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那么在法律上讲,并没有清偿义务。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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