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无名尸体的处理程序进行规范,明确无人认领尸体的丧葬费等由市财政承担。
2、无人认领尸体是指发现的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尸体,或者是姓名、身份清楚,但家属、单位在冷藏保存满15天后仍不到殡仪馆办理手续的尸体。
3、无人认领的尸体由发现地公安机关负责拍照、登记、收集遗物、留存指纹,出具《死亡证明》,然后通知市殡仪馆接运尸体。医院内出现的无人认领尸体,由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公安机关检验,再由市殡仪馆接运尸体。
4、无人认领尸体自发现之日起在民政部门官方网站公告。15日后仍无人认领的,先由公安部门确认,然后由殡仪馆对尸体进行火化。公告期间,尸体由殡仪馆保存。对可能查清姓名、身份的尸体,公安机关应调查核实并通知家属到殡仪馆认领尸体。无人认领尸体火化后,骨灰保留3年。期满无人认领的,骨灰由市殡仪馆按政策规定处理。
不算。首先,犯罪和违法行为不是一个意思。犯罪是必须触犯《刑法》的行为,而违法行为不一定都是犯罪,吸毒在我国《刑法》中没有相应罪名,但在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就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吸毒成瘾的,国家可以进行强制戒毒,时间为两年,必要时还可以延长一年。从法益保护的角度来看,吸毒是单纯的自伤行为,并不直接侵害他人的法益。就像自杀、自残行为并不触犯法律一样,这种自伤行为并不在刑法的保护的范围之内。或者换句话说,吸毒是纯粹的个人行为,不对外界产生消极影响之前,没有惩戒的必要。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侮辱尸体罪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初步分析构成犯罪,建议委托当地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尸体。所谓尸体,是指自然人死亡后所遗留的躯体。尚未死亡的被害人的身体,不是尸体:无生命的尸体如已蜕化分离的,则为遗骨或遗发,不能称为尸体。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侮辱尸体的行为。所谓侮辱尸体,是直接对尸体施加等各种行为方式的概括,并不以公然为必要,可以是暴力行为,也可以是非暴力行为。具体而言,一般包括以下凡种行为力式:毁损、猥亵尸体、以遗属感情的方法处理或者不法处理尸体、采用悖逆传统葬俗或宗教葬习的方法来掩埋、处理尸体等,这些行为方式伤害了死者亲友的感情,有伤社会风化。还有其他形式的侮辱尸体的行为,如抛弃尸体、葬后无故挖开棺木、敞露尸体乃至其他形式的玷污尸体、出卖尸体、非法使用尸体的行为。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也依照侮辱尸体罪进行处罚。 二、侮辱尸体罪怎么判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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