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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债务全部转移成立吗?

ask****374 四川-泸州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9.26 09:26:52 657人阅读

律师您好!甲经过乙(乙写了借条给甲)借了一笔钱给丙(丙写借条给乙)。现甲对乙没收到钱,甲就写了张大概内容是甲的钱经过乙借给了丙,现甲自己托人去向丙收回的条子给乙。在甲主张下,乙又与丙签定了一份债务转移合同(种种原因甲没在这上面签字)由丙直接向甲偿还借款。请问律师,这种债务全部转移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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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6032条

债务转让是成立的。现在甲可以直接向用款人追款

2018-09-26 10:08:22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0937条

你好,你是哪一方?具体问题可联系我咨询

2018-09-26 09:49:41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317条

债务转移合同是什么意思?

2018-09-26 09:45:23 回复
地区:四川-内江 咨询解答:2410条

不成立

2018-09-26 09:29:34 回复

债务全部转移的实现:通过协议,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合同中债务人的地位,完全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原债务人完全从合同关系中消失,免除对债务承担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一、如何理解债务的全部转移
债务的全部转移,也称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债务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债务全部转移的实质是:
1、通过协议,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合同中债务人的地位,完全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原债务人完全从合同关系中消失,免除对债务承担的义务;
2、债务承担是指新的债务人――债务受让人――第三人承担原合同的债务义务,此债务是完全的原债务,而不是由第三人而产生的新债务,面对人民法院对原债务的判决、裁定、调解等,承担人――第三人也依转让协议全部承担,同时由此债而产生的利息也随同债务的转让而同时转让到由第三人承担;
3、债务承担是无条件的,因债务转移协议的成立,债务受让人不能因协议外的种种原因而不承担债务转让之债,因此,承担人不可以因原债务人未履行承担债务为由对抗债权人。
二、如何理解债务的部分转移
债务的部分转移,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债务关系,第三人又加入了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此时,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成立连带关系,共为连带债务人。并存的债务承担,以原已存在有效的债务为前提。由于原债务人并不消灭债务。此外,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应与承担时的原债务具有同一内容和范围,不得超过原债务的限度。第三人加入债务后,得以属于原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但不得以可对抗原债务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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