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零对价转让,相当于把自己的债权赠与、无偿给予他人,自己脱离原债权关系,由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就行,对不对价没有影响。【2】债权转让的条件:(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四)必须通知债务人。【3】《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比如保证债权为担保主债权而存在,若与主债权分离,其担保性质自然丧失,所以不得单独转让。第三种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债权转让的禁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合同订立之后另行约定,但必须在债权尚未转让之前作出,否则转让有效。第四种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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