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间只要一旦确定,就不能随意变更时间了。r尤其是向被告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的,就绝对不能变更,因为一旦变更开庭时间,就必须再次公告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还得60天以后才能开庭审理。r《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变更。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申请变更抚养权。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变更。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申请变更抚养权。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