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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到现在还没还呢,就被起诉了,谁知道那个哪些情况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啊?

邓* 安徽-宣城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9.22 11:45:24 314人阅读

我邻居最近由于急事欠款了,但是到现在还没还呢,就被起诉了,谁知道那个哪些情况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啊,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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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由人民法院召集。
  根据该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最长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公告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也就是说,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得早于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零1天,不得迟于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零15天。

2018-09-22 11:46:24 回复

你好,那个债权债务概况转让的事,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 [1]
合同承受,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一是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
二是所承受的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或者仅承担义务,或者仅享有权利,单务合同的移转不是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三是原合同出让人必须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协议;
四是合同承受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你好,你要考虑的冻结债转让的事, 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在送达登记机关时,登记机关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不得对登记机关已经核准登记的被执行人已转让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你好,那个赡养费起诉费的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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