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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又不够钱,所以想要合租,想帮忙问一下合伙买房会有什么风险?

肖* 湖南-怀化 房屋买卖咨询 2018.09.22 00:29:33 503人阅读

有一个朋友他有一个同事因为工作的需求所以想要买房,但是又不够钱,所以想要合租,想帮忙问一下合伙买房会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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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买房的风险:
1、使用意见不一
如果合伙购房的房子,日后共同来使用,怎么将其分开。一套房子,有位置、采光都好的,有差强人意的,大概都想把好的留给自己使用,同时双方又拥有均等的分配权力,这时候就容易产生矛盾。
2、合作意见不统一
该房子如果日后用来出租,出租给谁,租金收多少,都是需要双方都同意的。另一方如果不同意出租,又该如何是好?这些风险,都需要提前考虑清楚,建议合伙人之间最好能事先拟定一份协议。
3、买房风险
有的合伙人合伙买房的初衷就是看好市场,准备房价涨了,有了收益,再转手卖掉。但是如果房价降了,合伙人彼此该怎么止损、如何分担也要考虑好。
合伙买房注意事项:
1、合伙买房明确共有方式
共有方式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虽然说合伙买房的出资人姓名也都会登记在不动产权证书上,但是其中还是会表明共有方式。通常来说,合伙买房的话都是按份共有的形式,也就是说每一个人以出资所占比例来确认所有权。
以A和B两个人合伙买房为例,如果是共同共有,日后房子出售,必须两个人同意才可。如果是按份共有,A出资三分之二,日后房屋出售,A可以不经过B的同意。
2、不能忽略“隐形共有权人”
合伙买房中可能还会涉及到“隐形共有权人”,其主要就是指合伙人中如果有已婚的,那么其配偶也会对该房屋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就说,大家如果是想要贷款或者转移房产的话,都是需要经过隐形共有人同意的。
3、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细节
考虑好可能存在的风险之后,就要考虑风险出现后的处理方式。大家最好在买房之前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像出资方式、各个出资人的出资金额、贷款偿还方式、分担方式、买房相关费用等细节容易忽略的地方,都在协议中明确体现出来。
4、明确贷款权利和义务
买房贷款,双方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如果还款中途一方撤资或承担不起,另一方就要承担巨大的经济压力。另外,合伙贷款时,如果合伙人中有信用污点,贷款是不会被批准的。所以大家一定要事先明确贷款的权利和义务。
5、只有一个“主贷款人”
虽然是多人共同买房,但银行通常都会让相对更有还款能力的人作为“主贷款人”,而其他出资人就视为“共同贷款人”,在签订抵押合同的时候,全部出资人都是需要签字来表示同意的。但“主贷款人”需要承担其他共同贷款人不能按时还款的风险。同时,当主贷款人不能还款时,银行也会向共同贷款人催收贷款。
合伙买房并不是像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在真正购买之后大家会发现其中很容易出现纠纷。所以建议大家在买房之前签订协议,将相关的事项都记载在协议中。

2018-09-22 00:3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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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买房除了居住需求外,还有一部分是为了投资,而往往投资购房的话会有合伙找人买房的情况存在。而合伙买房又牵涉到诸多的利益问题,因此,如果你有此想法的话,事先和你的合伙人把这些协定清楚。
一:书面协议
光在产权登记上注明还不够,最好还能签订一份书面的协议,书面协议的作用,就是要考虑好风险,以及风险出现之后的处理方式。
注意要写清楚各自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贷款由谁偿还、按什么方式分割,相关的税费、租金收益、使用、物业管理费等如何承担或分享等,将责权利约定明晰。万一双方产生纠纷,这份书面协议将成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二:“隐形共有权人”
合伙买房中涉及到的“隐形共有权人”是指合伙人中如果有已婚的,其配偶也会对该房屋享有一定的权利。涉及到贷款的一些环节时,银行为了规避风险,也会要求“隐形共有权人”到场签字。
合伙买房双方一定要相互了解,包括个人及家庭,保证没有被漏掉的隐形共有权人。
三:共有方式
共有方式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虽然合伙买房的出资人姓名都可以登记在房产证上,但还是要在房产证上标明共有方式。因为两种方式决定着购买人日后对房屋的分割和处理方式不同。
简单地说,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大小的共有,分割时原则上是均分,同时考虑到出资等因素。按份共有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除非双方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割。
如双方出资不同,就应当登记为按份共有,并且将各自所占份额写清楚。
四:“主贷款人”
虽然是多人共同买房,但BANK只会让相对更有还款能力的人作为“主贷款人”,其他出资人为“共同贷款人”,抵押合同上的出资人均需签字表示同意。但“主贷款人”需要承担其他共同贷款人不能按时还款的风险。同时,当主贷款人不能还款时,BANK也会向共同贷款人催收贷款。
如果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并独自归还,应当在书面协议中写清BANK借款是否算一方出资,以及将来的分割方式。
如果以一方名义向BANK借款而由双方共同偿还,就需有更详细的约定,约定款项的进出账户,每月还款也要通过银行转账。

2018-09-22 00:31:33 回复

劳动纠纷,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呢,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单位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上述组织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没有调解意愿的,争议事项如果在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一般劳动监察大队的回馈速度比较快,程序也相对简单;如果监察部门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受理后一般会先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正式立案开庭处理;对于仲裁委员会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说来,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当然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跳过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如果涉及到的是社保问题,这个只能是向检查部门或者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仲裁和法院是不处理的。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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