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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我想再改一次.还能行吗”:从法律规定上说,公民享有姓名权,可以自由更改姓名,改几次应当都可以。可现实中,多次更改姓名,不仅会给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带来麻烦,也会对你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便,比如:身份证、学籍和人事档案、银行卡、保险等等都要改;公安部门不会轻易答应给你改的。
2、“怎么跟公安局说”:规定是要向公安提供“正当理由”,但什么才算是正当理由没有明确界定,你可以说这名字给你带来的很多麻烦(比如,重名太多,你班里或单位就有三个;或者容易让其他人听成谐音给你个人声誉或心情带来严重影响,等等),总之编吧,只要能让警察叔叔相信、同情你就行。
3、“我爸帮我改名时,公安局把新改的名字弄成了曾用名,以前的名字还是现在用的名字.把这个说成公安局的错,会帮我改吗.也就是改的名字没用过一次在正事”:
(1)这不是公安的什么大错误,最好不提。
(2)不要想以“错误”威胁公安,一是这不是什么真正的“错误”,二是公安是不会轻易被你威胁住的,弄不好威胁不成还会把事情弄僵。
2018-09-21 15:00: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