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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前几日?

尹** 北京-丰台区 劳动关系咨询 2018.09.19 18:02:31 1539人阅读

你好,我伯伯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前几日,我伯伯他被他们公司给辞退了,所以我伯伯他想问一下正式员工辞退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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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额。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按照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拓展资料:劳动法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关于超时加班的事情,不一定就是违法行为。首先得看用人单位是否申请了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 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已经审批,在综合计算公时的区间内(季、年等)的工作时间总和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即可,不定时工作制则不受加班的限制。如果没有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超时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

2018-09-19 18:04: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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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之情形,且用人单位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赔偿。
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三、除上述理由外用人单位非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即使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之规定的情形,但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即:“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需应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18-09-19 18:03: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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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产假规定128天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28天,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统一为13天。另外,明确了四种情形可以生育“三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产假和护理假。《条例》表示:“前两款规定(即婚假、产假、护理假)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同时增加一款,“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劳动法的规定不算是旷工。 但还要根据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决定,如果劳动合同上注明星期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休息日,根据法律规定,在休息日进行加班要取得职工本人的同意,如果职工在星期六、星期天不去上班的,不属于旷工。如果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星期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上班时间而非休息时间的,则职工未经单位同意而不去上班的,就属于旷工。《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明文规定星期六星期天是该员工的工作时间,员工不同意加班就不属于旷工了。扩展资料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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