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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件中犯罪人盗窃罪没交罚金会没收房子吗

赵** 河南-济源市 房屋买卖咨询 2018.09.09 14:53:29 1813人阅读

我家有一个姐姐因为盗窃罪,现在被法院给判处了单出罚金三千元,盗窃案件中犯罪人盗窃罪没交罚金会没收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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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如果要判罚金刑的话,法院会在事前跟你商量,如果你愿意交罚款,就可以给你少判点徒刑;如果交不了,那就多判一些徒刑。但是不管你能不能交,都会判的。所以,如果是给你判了徒刑附带罚金刑的话,你可以不交,法院一般也不会追缴。
但如果是单处罚金刑的话,你就必须交了,否则的话法院会追缴。你不交的话,法院会查封冻结你的账户,对你发出高消费限制令,甚至可能追究你“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2018-09-09 15:07: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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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罚金属于我国刑罚的附加刑,根据《刑法》规定,罪犯在法定期限内不缴纳罚金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2018-09-09 14:55:29 回复

一、构成盗窃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就是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窃取财物;在公共场所掏兜割包等。秘密窃取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罪的主要标志。 3、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应当指出的是,这次修订刑法将“多次盗窃”增加规定为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这主要是打击扒窃分子而规定的。由于扒窃分子流动性大,不易被抓获,又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一经抓获,往往只能认定现场查获的数额,而对其以往作案数额的交待,也难以查证的特点而规定的。 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多次盗窃,无论数额大小都构成犯罪。 二、哪些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根据有关盗窃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犯罪论处: (一)未成年人作案的; (二)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主动投案的; (四)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盗窃罪是最古老的犯罪之一,发案率一直比较高。涉嫌盗窃罪,也没什么可说的,首先积极退赃,争取获得悔罪表现,情节轻微的,可能还会犯罪论处。但是盗窃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嫌疑人应当尽快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律师能教授被告人在庭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必要时做一些交叉询问的演练,以便法庭上作适当的配合,争取最好的庭审效果。


一、盗窃罪从轻处罚的情形盗窃罪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盗窃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
2、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二、盗窃不构成犯罪的条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犯罪处理:
1、初犯、偶犯、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作案情节轻微的;
2、情节轻微并主动坦白或者积极退赔的;
3、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甚微的;
5、盗窃未遂情节轻微的;
6、其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一、构成盗窃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就是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窃取财物;在公共场所掏兜割包等。秘密窃取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罪的主要标志。
3、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应当指出的是,这次修订刑法将“多次盗窃”增加规定为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这主要是打击扒窃分子而规定的。由于扒窃分子流动性大,不易被抓获,又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一经抓获,往往只能认定现场查获的数额,而对其以往作案数额的交待,也难以查证的特点而规定的。
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多次盗窃,无论数额大小都构成犯罪。
二、哪些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根据有关盗窃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犯罪论处:
(一)未成年人作案的;
(二)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主动投案的;
(四)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盗窃罪是最古老的犯罪之一,发案率一直比较高。涉嫌盗窃罪,也没什么可说的,首先积极退赃,争取获得悔罪表现,情节轻微的,可能还会犯罪论处。但是盗窃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嫌疑人应当尽快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律师能教授被告人在庭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必要时做一些交叉询问的演练,以便法庭上作适当的配合,争取最好的庭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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