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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邻居,他现在想了解一下打伤人派出所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李* 吉林-白城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8.08.21 14:14:18 12318人阅读

前一段时间,我邻居在路上被人打伤,然后报了警,可是派出所不理,他现在想了解一下打伤人派出所一直不处理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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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上一级公安机关要求处理,派出所的辖区分局治安大队。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派出所应当对打人者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轻微伤害治安处罚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罚款: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立案起诉步骤: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相关证据(是对方打的证据、治疗花费的证据等),到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然后等到法院通知参加庭审。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律图的律师进行咨询。

2018-08-21 14:24: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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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够立案条件,派出所不会处理,而被侵害人要求赔偿的,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民诉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
    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供证据,只有证据才能证明当事人的起诉理由事实成立。法院才会依据证据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如没有证据,法院无法认定当事人原告起诉理由的真实性,不可能任凭原告嘴上说什么,法院就信什么,所以要想得到法院支持,必须提供证据。
    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
    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
    《民诉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18-08-21 14:16: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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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打架伤人派出所怎样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0-10-30 20:27:38 回复


事情如果能商议下处理最好,商议不了再当面征询可以看看手头有什么有用资料,可以先收集整理再商议


1、公安派出所的行政管理职权是基于法律、法规授权而取得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规定:公安派出所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作出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这是法律、法规对公安派出机关的特别授权,即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的内部职能机构的执法权限作出的特殊规定。据此,公安派出所具备独立处罚的主体资格,享有作出相应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其具体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公安派出所的职权范围是特定的,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行政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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