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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不可抗力免责的法律规定的内容有什么

朱** 西藏-昌都 合同纠纷咨询 2018.08.08 00:02:13 558人阅读

帮顾客运送一批货物,走的是海上运输,前几天海上发生风暴,耽误了时间,没法及时送达,这是属于在不可抗力免责的法律规定里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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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是订约后发生的事件;
(2)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约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解除合同;一种是延迟履行合同。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除合同而只能延迟合同的履行,要看意外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也可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做具体规定。如合同中没有规定,一般解释为:如不可抗力事件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可解除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只是暂时阻碍了合同的履行,则只能延迟履行合同。

2018-08-08 00:15:1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违约方没有过错,因此通常是免责的,但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也要承担责任的,违约方也要承担无过错的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与情事变更、意外事件不同,不可抗力虽然也可以引起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但不可抗力以免除当事人的责任为己任,对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害,原则上实行免责原则,而情事变更、意外事件是以危险公平分担为目的,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对于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内容有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可抗力条款是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有关内容的规定。各国法律都承认当事人规定不可抗力内容的有效性,并允许当事人规定与法律的规定不同的范围和内容。虽然每个合同规定的内容不完全相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不可抗力事故的法律后果;出具事故证明的机构和事故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
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对于这个问题,一般容易引起当事人的争议,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应当规定的具体一些,不能笼统或含糊不清。防止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容易产生不同解释,出现纠纷。
不可抗力事故的法律后果:除应规定清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只能中止合同外,还应规定买卖双方都可援引的不可抗力免责。
不可抗力事故出具证明,在我国一般由中国国际商会出具。在国外是由事故发生地点的政府主管当局签发,或由当地的商会以及登记注册的公证人出具。我国《合同法》第七章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
在我国进出口贸易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规定方法有三种:
1、概括式规定。即在合同中不具体订明哪些现象是不可抗力事故。例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在与另一方协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所受影响的时间,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2、列-举式规定。即在不可抗力条款中明确规定出哪些是不可抗力事故。凡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均不能作为不可抗力事故缓引。例如,“由于战争、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暴风的原因致使卖方不能按时交货,则可以推迟装运时间,或者撤销部分或全部合同,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发生事故的证明书,该证明书由××出具。”
3、综合式规定。即采用概括和列-举综合并用的方式。例如,“如因战争行为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买方或卖方不能在本合同第×条规定的有效期内履行合同,如此种行为或原因在合同第×条规定的有效期后继续3个月,则本合同未交货部分即视为取消。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负任何责任。”
上述三种方法,第三种比较灵活,可适应多变的情况。
有关当事人在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适当的证明条件。对方接到通知应及时答复,如长期拖延不予处理,也要负违约责任。
2、要认真分析事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条款约定范围,如不属于合同规定范围时,一般不能按不可抗力事故处理。
3、根据事故的性质、影响履约的程度等具体情况,适当地处理在履约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中明确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发生不可抗力,且当事人尽到了通知义务的,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条款保护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因为它体现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强调在市场经济中,对任何经营者都只能以市场交易规则为准则,享受公平合理的对待,既不享有任何,也不履行任何不公平的义务,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当事人的关系上利益应该均衡,合理的分配义务,当事人合理地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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