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如果你们的租赁合同的确未到期,那么房东提出解除租约是违约行为,但是如果他愿意承担这个违约金的话合同是可以解除的。违约金具体按照你们的合同约定进行,而且你们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都是要按照合同进行的,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2、要明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对租金是如何规定的。一般在合约期内房东是不能单方提高租金变更合同实质内容的。你可以跟房东说明这点,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房东执意加租,并采取你不加租就不允许你继续租赁的行为,你可以考虑这次增加的房租相比同条件的其他门面合不合理,你能不能接受,如果能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话,就忍忍交了算了,免得麻烦。如果你就是要坚持按原租金履行,又想维护自身的权益,因为毕竟是你的房东先违反合同,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争取合理的违约赔偿。租赁合同解除通知必须诉讼吗这个问题,我这么说你理解了么
2018-07-21 12:57:0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应当适用法定的三个月异议期间。被告在收到原告送达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的三个月时间内,直至原告起诉时,对该通知书置之不理,未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效力的。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您好。可见,法律在保障一方行使解除权时,同时也赋予了另一方即相对人异议权;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原,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根据法律规定,被告的异议权消灭。《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如果原被告双方没有约定合同解除异议期间,即在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后,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解除合同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提起确认之诉、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解除。为了尽快确定双方之间不稳定的法律关系,法律又对相对人行使异议权做出了期间限制,对于这一期间有两种确定方式,一是当事人约定的异议期间,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时,《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送达被告即发生合同解除效力,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或仲裁,诉讼中不认可原告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司法解释规定的三个月异议期间。关于合同解除通知必须诉讼这个问题清楚了么
2018-07-21 12:49:0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你应该这么写:房屋租赁终止协议甲方:乙方:甲方自年月日将自己所拥有的室租给乙方使用,现合同到期,予以终止,并达成以下协议:
1、经甲、乙双方共同到现场检查房屋结构及设施等,确认乙方须支付水、电、煤气等费用元和管路等设施赔偿费用元,合计元;甲方退还押金伍佰元整;以上费用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视为租房所有费用结清。
2、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在此协议书签字后视为完成交接手续,甲方收回室使用权,乙方不再承担有关该房屋的各种责任;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和义务。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
2020-12-18 10:21: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