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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按国家标准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1条、4.1条的规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设备、设施产生的噪声,在2类生活功能区的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不得超过:昼间60 dB(A)、夜间50 dB(A)的排放限值。
对噪声的监管环保、公安“各管一摊”
目前管理城市噪音主要由环保与公安两个部门负责。
环保局:
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噪音
遇噪音可拨12369
环保部门只负责“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噪音的监管。
“比如说建筑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确实是由环保部门监管的。”
公安局:
机动车辆、社会生活类、装修噪音
遇到噪音可拨110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机动车辆、社会生活噪声、室内装修等扰民行为。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以下这些“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响器材,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且不听劝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的。又比如在夜间和午间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产生噪声污染的工具的行为。
其他:
城管局:
可取缔占道,从源头消除噪音
“比如说小贩占道经营,旁边还摆放着高分贝的喇叭,这到底是由谁来处理呢?按照规定这类噪音由公安部门负责。城管部门的职责是对占道经营进行处理,取缔这种行为,自然也就取消了噪音源头。”
港航监督机构:
可以规定船舶禁止行驶及禁止鸣号的地段和时间
2018-07-21 07:4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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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关于晚上扰民该向哪里投诉问题解答
1、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根据国家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2、你所说的情形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投诉属实,由该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2018-07-21 07:27: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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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地方环保部门投诉,也可以拨打12369环保热线。
1、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根据国家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2、你所说的情形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投诉属实,由该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2020-10-22 14:56: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