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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 您好! 我是一名幼儿教师,2016年我区下达了《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合

159****6178 江苏-苏州 学校侵权咨询 2018.07.17 21:34:50 377人阅读

律师 您好! 我是一名幼儿教师,2016年我区下达了《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合同制女教师退休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中说:“学校任命的园长、副园长,以及具有一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职称人员,可以在55周岁办理退休手续”。文件中没有任何的附加条件。2017年11份,本人获得一级教师证书。评审时本人符合“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且申报当年仍在乡村学校任教、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二级教师,任现职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可直接认定一级教师专业资格。”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要求中也没有说明直接认定的一级教师不准延迟退休。今年7月3日我满50周岁,6月份送申请到教育局,教育局不批。说我是直接认定不准延迟。请问张律师,按照文件,我可以延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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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不去是违约,要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但如果个人情况特殊,也可以和老板商量,一般投资幼儿园的老板都有爱心,会尽量照顾,但也是有条件的商量。因为你违约后老板会有损失,有时损失很大。所以如果你不是很重要的原因或者万不得已,尽量履行合同,哪怕履行一半职责,对自己职业修为都是更好的锻炼,也会养成对自己的言行克制和规范的习惯。毕竟你要成长,要学会承担,要有责任意识,这是作为一位优秀公民或者一位成年人必备的品质。

2018-07-17 21:59:50 回复

解答如下, 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享受免税的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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