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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和房产权属分离,对方拿土地使用权抵押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139****8031 宁夏-银川 抵押担保咨询 2018.07.17 16:53:14 683人阅读

土地和房产权属分离,对方拿土地使用权抵押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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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的房子同时抵押,要么将来一并处理,对方只对土地部分有优先权!

2018-07-17 17:01:18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而第61条又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由此可见,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离是可能分离的。

是可以的,但是有条件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前提条件
1、抵押房屋必须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
2、申请农房抵押贷款的抵押人,在抵押房产变卖处置后由第三人提供住所并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抵押不会居无定所。申请农房抵押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户籍必须在申请农房抵押的土地所在县(市、区);
2、农房抵押必须经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出具同意抵押、同意处置证明;
3、农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控制方式、抵押率原则上由债券权(金融机构等)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需要自主协商确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抵押;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单位抵押土地使用权,只须到土地交易市场管理中心递交抵押申请、土地使用证、借贷合同以及抵押双方的法人证明等资料,即可办理他项权利证明书,凭他项权利证明书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个人宅基地抵押在区土地管理分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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