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弟因继承房产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期间,该争议的继承房屋面临着拆迁,其中一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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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
行政诉讼咨询
2018.07.16 06: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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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兄弟因继承房产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期间,该争议的继承房屋面临着拆迁,其中一兄弟老大原告申请法院对该继承房屋及拆迁补偿款进行了保全,后已经一法院《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民事调解书》确认三兄弟各分得三分之一继承房产的产权,当法律文书生效时,原告就将生效的法律文书送至拆迁办开发商,并告诉其拆迁该处继承房屋按照其送达的法院法律文书确认的内容,即对该处继承房屋以实地测量面积总平方三兄弟各占三分之一,给原告拆迁安置补偿。因老二一直占居在该继承房,拆迁签订安置协议时,开发商为了满足老二一直想独占继承房产的欲望达到违法拆迁的目的,将三套继承房产一并处置给老二,与老二单独签订三套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就这样原告和另一兄弟的三分之一继承房产被开发商和老二从2010年4月一直控制至今侵占,老大多次申请法院执行,拒不返还。然而在2017年8月,老二采取欺诈手段从街道社区骗取证明,证明原继承房屋系其自建房屋,产权属于其所有,并伪造了房地产测绘委托合同,提供于房地产管理局,并向房地产管理亲笔承诺书一份“如有纠纷。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将从房产管理局骗取两套房屋产权的权属证书,后现已有两套继承房屋被其占有。请问尊敬的律师,老二的行为通融构成诈骗罪。当老大找到街道和社区查问时,社区的领导和工作人民都说,因当时是听他自己讲的,他没有拿判决书给我们看,我们不知道实际情况,然后社区领导又写了一份声明,郑重声明某年某月某日对老二开具的证明不作处理任何事情。并加盖了公章,由老大送到房地产管理局,要求撤销其对老二的违法确权的房屋权属证书,房管局称老二写有承诺书,说有纠纷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叫老大去向老二追究责任。请问老大该怎么维权?老二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到公安机关报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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