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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的诉讼管辖地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赵** 吉林-吉林市 劳务派遣咨询 2018.07.16 00:51:21 1806人阅读

我老家的叔叔前段时间退休了承包了一部分土地,想知道在我国法律中劳务分包合同的诉讼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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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分包合同的诉讼管辖地的问题,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018-07-16 00:5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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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诉讼管辖地规定建设工程劳动分包合同隶属专属管辖。这是新的民诉法解释确定的。在2015年2月4日新的民诉法解释无实施前,还不隶属专属管辖。rn2、《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限定:下列案件,由本条限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rn(一)因不动产纷争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n(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纷争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n(三)因继承遗产纷争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丧命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8-07-16 00:53:21 回复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在赡养纠纷诉讼中,老人拥有追索赡养费的权利,处于原告的地位。在赡养纠纷诉讼中,管辖法院可以是老人住所地法院,这是“原告就被告”的例外,主要是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管辖,我国基本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如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但对部分特殊情况也规定了“被告就原告”和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的规定。选择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选择 其中一个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35条 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这些法律规定给原告选择管辖法院提供了法律依据。
对于多子女老人提出赡养诉讼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个规定为老年人在自已所住地法院提起赡养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避免了某些法院因赡养诉讼审理出现困难怕麻烦而“推管辖”的情况,极大地方便与支持了老年人的赡养诉讼,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特别保护。

管辖确定的标准很多,最好明确案件类型。一般来说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对于特殊案件由原告所在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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