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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破产过程中债权转让效力有那些原则?

蹇* 四川-阿坝 其他债务纠纷咨询 2018.07.14 12:53:55 5742人阅读

你好我朋友破产了,现在不知道债权应该注意怎么转债请问破产过程中债权转让效力有那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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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债务人重复履行、错误履行债务或加重履行债务的负担。
债权人以登报的形式通知债务人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只要债权人实施了有效的通知行为,债权转让就应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2018-07-14 13:07: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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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破产过程中债权转让效力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合同法对债权转让通知能否撤回未作明确规定。债权转让通知的撤销是指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后债权人作出相反意思表示;债权转让通知的撤回是指债权转让通知发出后到达债务人之前,债权人作出相反意思表示。

2018-07-14 12:54: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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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破产程序启动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破产债权,是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破产债权的特征破产债权基于破产程序开始前的原因成立。破产债权是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无财产担保的不享受优先受偿的请求权。破产债权必须依法申报和确认,并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按比例受偿。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劳动债权
2.破产人欠缴的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范围编辑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例如,甲企业在破产前向乙企业借款10万,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有10万元债权,当甲企业经过破产后剩余资产,且有担保方放弃这部分资产,或者这部分资产不足担保方的担保额,这部分资产就是乙企业主张的破产债权。各国破产法中均规定有抵消权制度。基本含义为: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同时负有债务的,不论其债权同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对于你的破产程序中能否转让债权这个问题,也不论其债权是否已经到清偿期,破产债权人均有权不依破产程序以自己所享有的破产债权与所负债务进行抵消。

2020-10-21 15:2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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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能力鉴定条件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作出决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的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 四,出具鉴定结论书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二)伤情介绍,包括伤残部位、器官功能障碍程度、诊断情况等; (三)作出鉴定的依据; (四)鉴定结论。 五,送达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 年12 月02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破产清算的原则参考如下。一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是破产制度的一部分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
始根据我国法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
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
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二清算组的成立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 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
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
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
员组成
三清算组成立前的准备工作
. 法院指定清算组人员
. 刻制清算组图章
. 在银行开立帐号
四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
五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当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
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以下内容的工作
. 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
. 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
. 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
. 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
. 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
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后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
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
. 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
. 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
. 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
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
.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
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总有一些人赖债不还,于是催生了一个不完全被法律认可的灰色江湖——第三方催讨机构和职业追债人。讨债公司如何讨债电话威胁、亲友被骚扰、“专员”上门,甚至人身威胁、绑架、殴打……这些影视剧中常出现的追债桥段,在现实中会被用到吗? 一、暴力追债“的常见方法: 对于暴力追债一般可以分为软暴力于硬暴力的追债,但是都是非正当的手段。 1、暴力追债的硬暴力: 暴力追债靠的无非是游离于法律之外的一些非正当手段,胡搅蛮缠算是好的,比如不断电话讨债、登门讨债,让债务人的生活遭受严重干扰,不得不就范。而最为恶劣的,是一些“讨债公司”靠流氓地痞来威胁债务人,为追讨债务,讨债公司则通过暴力威胁、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不法手段强行索债,甚至采取绑架手段逼债务人还款,大肆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新的社会问题。 2、暴力追债风险大,绕不开软暴力: 追债人可以说是与债务人天天“斗智斗勇”,在实际操作中软暴力追讨难以避免。追债人一般不会留下明显的把柄给欠款人,反而会用设备留下讨债时的影音资料,“一些经验丰富的老赖,会先采取羞辱和殴打等方式激怒讨债人,万一报警,产生纠纷时我们也好有个证据。” 3、催讨机构往往通过网络、小广告等渠道宣传自己,委托人联系上催讨机构后,会具体沟通案件情况。一般会根据债权人的描述来判断这个案子能不能接手。有把握就接,没把握的话不管回报有多丰厚,都会放弃。 4、对追债的每个案件要根据情况“对症下药” 很多的暴力追债公司都披着合法的外衣,但却都是游离在法律的边缘,如这些暴力追债公司会说自己的公司有拿会计证、律师执业证的员工,绝对使用合法的方式为委托人追讨债务,不会给委托人带来任何麻烦,事先会签订相关合同,出了事由自己公司负责。 5、圈里惯用的讨债手段:红色油漆家门上写大字已被淘汰,改用打印纸糊满大门,纸上满是对欠债人的控诉;拿着借条天天派人往债务人公司或家里跑,软磨硬泡地“跟”,让对方烦不胜烦;暗地里给债务人车辆安装GPS定位等技术手段,迅速、准确地掌握其行踪…… 6、为何“不怕债务人报警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权人是冤大头,咱怕啥?一般经济纠纷没发生治安案件,警方是不会插手的。” 二、暴力讨债方法不可取 曾有报道,发生了两起暴力讨债,一起被警方击毙,没有拿到欠款,反而丢了生命;另一起被警方制服,同样是没有拿到欠款,反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近几年,时有报道,讨债人讨不到债要跳楼自杀,还有采取过激手段的,给社会造成了新的伤害。债权人讨债难,执行难,本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当今社会欠债人却成了大爷,有悖无恐,你去告吧,我奉陪。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间的经济来往越来越广泛,债务关系也越来越多,债务纠纷也会越来越多。如何解决好债务纠纷,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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