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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周律师,我做连锁业已经有3个月,刚开始他们讲的是国家做的,第二平台国家有实体,然后拿我们的钱去搞经济发展,现在我看清楚了,原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就是上面拿下面人的钱,就是传销,我该怎么把这个钱要回来
所谓的连锁经营就是我国禁止的非法传销,建议不要参与!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者按限定辞工是应予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准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限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限定辞工是合法的,时间一到能够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限定辞工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薪水,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能够再要回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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