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许昌法律咨询 > 许昌网约车法律咨询 > 我是从事影楼后期设计的 .通过网上接单设计.赚取设计费用。今年与深圳一家影楼合作

我是从事影楼后期设计的 .通过网上接单设计.赚取设计费用。今年与深圳一家影楼合作

176****8812 河南-许昌 网约车咨询 2018.07.12 05:49:28 2961人阅读

我是从事影楼后期设计的 .通过网上接单设计.赚取设计费用。今年与深圳一家影楼合作.通过网络上传给我照片设计 .直到最近拖欠设计费用五万多元.迟迟不给.与影楼老板商讨.影楼老板还辱骂人.说一毛都不会给你。 没有签署任何合同 和保密协议。我又是外地的彼此都没见过面.现在把顾客照片上传到网络上了 是否侵犯肖像权?如何要到工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许昌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许昌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你好!建议及时保存好证据,可以要求赔偿实际的损失,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顾客同影楼的关系,应属于民法中的承揽合同关系,因承揽合同关系产生的照片,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委托创作作品。著作权法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此,在甲乙双方未对写真集著作权归属进行约定时,著作权归乙所有。乙可以依法行使其著作权。但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于个人写真集涉及甲的肖像权,因此如乙营利性使用个人写真集的,应事先取得肖像权人即甲的同意。

住宅楼下的商铺不能开餐饮。
一、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二、餐厅一旦开业,油烟和噪音势必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三、2010年,国家环保部发布的《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经油烟净化后的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米。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米。此为行业规范,开设餐饮服务项目应遵照此规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