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江门法律咨询 > 江门结婚法律咨询 > 我看了我市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没有说明要罚款?

我看了我市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没有说明要罚款?

nik****1 广东-江门 结婚咨询 2010.08.15 17:40:01 3656人阅读

你好,高连英律师
男女双方已是晚婚了,现在怀孕三个月,早几去了登记结婚,这样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或上户口时过后街边办来罚款的?我看了我市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没有说明要罚款?上面只写了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
第六十三条生育第一胎子女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生育的,由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责令限期补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江门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江门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42419条

你可以让有关部门拿出罚款依据,行政部门必须依法行政。如果你不服,还可以行政复议,直至行政诉讼。

2010-08-15 19:16:24 回复

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将符合法律,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可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规定,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三,另一方生育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5.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二、法规再生育规定的,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后,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新修正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五种情形可以依法生育第3个或以上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具体包括: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2,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适度放宽再婚夫妻的生育条件,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3,可再生育一胎子女;4.再婚夫妻,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卵管复通手术的行批。新条例删除了原条例“已采取绝育手术的夫妻,符合法律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提要
一、延长生育奖励假: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为给产妇康复和婴儿成长创造更好环境.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女性产假调整后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二孩以内)假=128天。此政策实行不到一年,广东女性又迎来利好,产假将增至178天。根据新条例的规定、取消对输精/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提倡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者可再生育。新条例
第十八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明确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关于再生育,新条例规定了三种可再生育的情形,一是因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二是因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况比较复杂,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再出台规定。
2、收养子女不影响生育权利。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对家庭收养子女影响其生育行为的规定。公民收养子女的,既不影响其自身的生育权利,也不影响其获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权利。
3、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产妇可享受30天奖励假。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二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新条例还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继续享受各项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比如新条例实施前的独生子女父母,且终生只生一个子女的,退休时可享受奖励待遇。
4、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制度,实行二孩生育登记制度。新条例规定,生育
第一个和
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进行生育审批,只需要办理生育登记即可。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需要再生育的,仍需经卫生计生部门批准。
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新条例规定实行诚信管理,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这意味着,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将在申请贷款、出行、享受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
5、推行避孕节育自主选择,删除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取消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减轻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法律责任,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取消禁止招聘录用没有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和禁止向没有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出租、出借房屋的规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
75473人阅读

婚姻法司法解释对于婚姻法的内容做出了补充,那么2024年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以及2024新婚姻法新规定有哪些内容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结婚法定年龄
98042人阅读

我国实行的是婚姻登记制度,需要在满足法定婚龄且自愿等前提下才能进行婚姻登记,那么结婚法定年龄规定有哪些,结婚法定年龄是多少,以及国家结婚法定年龄规定等内容,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跟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结婚条件
10774人阅读

结婚是一个小家庭的产生,这对于家庭和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现在的适婚男女普遍存在晚婚现象,催婚的案例也比比皆是,这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结婚在中国社会中的重要性,那么法律规定结婚条件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结婚程序
13254人阅读

律图结婚程序百科栏目,为你介绍结婚程序相关知识,让你迅速知晓结婚程序规定有哪些,军人登记结婚程序又是怎样的呢,以及办理登记结婚程序具体规定等内容,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结婚的法定年龄
30688人阅读

我国对于法定结婚年龄是如何规定的呢,那么中国男女结婚法定年龄是多少,我国规定结婚法定年龄事多少,以及女性结婚法定年龄规定是什么,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