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绵阳法律咨询 > 绵阳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刑事裁定不准上诉该怎么办?你们能具体的回答吗?

刑事裁定不准上诉该怎么办?你们能具体的回答吗?

吴** 四川-绵阳 刑事诉讼咨询 2018.06.25 08:55:23 505人阅读

兄弟刚好开了一个新公司,在处理公司刑事裁定麻烦的时候,想叫我帮他,遇见了一些我以前没有遇见过的刑事裁定不准上诉问题,你们可以就这个问题给我具体的回答和帮助·1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绵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绵阳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做的审判职务上的判定。
在中国,民事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其中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诉讼保全和先行给付的裁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刑事裁定主要用于解决诉讼过程中的程序问题,也用于减刑、假释、驳回自诉等实体问题。行政诉讼裁定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以驳回起诉、准许或不准许撤诉以及其他由裁定解决的事项。裁定书一般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需记入笔录。第二审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第一审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作出裁定。破产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刑事裁定不准上诉 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8-06-25 09:04:23 回复

用人单位遇到劳动仲裁案件,根据劳动者所申请的事项进行针对性的答辩。
如果是劳动者主张工资,那么需要看一下劳动者的该项请求是否符合实际,如果所要求的工资已支付,可以在答辩状内说一下该工资已支付,并且附上支付记录作为证据。
如果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那么用人单位如果有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可以在答辩状内说一下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劳动合同作为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于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但具体应以何种程序、何种形式进行审理,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有的法院是进行开庭审理,而有的法院则进行书面审理,也有的法院是组织双方进行质证或听证、听取双方意见。但不管以何种形式进行审理,法院都应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而听取意见的方式可以则当事人提交书面材料,也可以法院以开庭、质证方式来听取意见。

劳动仲裁可以跨区吗有关的劳动仲裁程序
1、去工商局打印公司机读档案一张(凭身份证免费打印1份,但要准确的公司全称)
2、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辞退通知书等,需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此外,要针对自己的诉求,有针对性地提交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求是有依据的。所有证据均要2份复印件。
5、资料准备好后,即可去企业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受理窗口办理立案手续。
6、劳动仲裁受理后,你就能收到开庭通知,然后按时出席即可。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
66097人阅读

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刑法中是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的呢,今天介绍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有关知识,那么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无罪是怎么辩护的,以及最新职的务侵占罪量刑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代理辩护
13090人阅读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有自己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就是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怎样写呢?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人和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代理辩护的主体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辨认笔录
36564人阅读

笔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十分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又有谈话笔录,那么笔录是否可以作为书证呢,辨认笔录相关签字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以及辨认笔录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盗窃罪诉讼
5406人阅读

今天来介绍盗窃罪诉讼的法律常识,那么盗窃罪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罪情节严重处罚规定是什么,以及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辩护意见
9771人阅读

辩护意见是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文书,那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故意伤害辩护意见怎么写,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怎么写,那么辩护意见与辩护词的区别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