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的结果不必然构成犯罪,对重大嫌疑分子经拘留期间的调查,排除犯罪嫌疑,不构成犯罪的,予以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此种情况下,撤销刑事案件,不构成犯罪必然不会留下案底。但若经公安机关侦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最终经人民判决有罪,则刑事拘留30天的结果会留下案底。根据《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和作出的不决定和作出的无罪判决。据此,刑事拘留15天是否有案底,要根据个案结果而定,若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不算有案底。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刑事
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作出的不决定和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只有对你具体作出处罚的派出所会留档,不会上传到公安局的互联共享网,因此,你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是没有你此次犯错的记录的,所以,只要你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对你以后的生活是不会有影响的。
这是行政拘留,在公安机关是有关于该违法行为记录和关于本人相关资料的记录的。但不是一般人理解的“案底”,“案底”是指涉嫌刑事犯罪尚未查明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或构成犯罪的犯罪分子的记录,你这里仅仅是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的违法行为而已。
移民审查的时候不太可能知悉这些内容,因为不属于记录在人事档案或全国联网的犯罪记录。而且该行为并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一般不会影响移民。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只有对你具体作出处罚的派出所会留档,不会上传到公安局的互联共享网,因此,你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是没有你此次犯错的记录的,所以,只要你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对你以后的生活是不会有影响的。
这是行政拘留,在公安机关是有关于该违法行为记录和关于本人相关资料的记录的。但不是一般人理解的“案底”,“案底”是指涉嫌刑事犯罪尚未查明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或构成犯罪的犯罪分子的记录,你这里仅仅是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的违法行为而已。
移民审查的时候不太可能知悉这些内容,因为不属于记录在人事档案或全国联网的犯罪记录。而且该行为并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一般不会影响移民。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涉嫌了某些违法行为,就可能会面临着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很多人就不能把这两种拘留做一个区分,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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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行为人如果涉嫌某种违法或者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就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但是我们要知道,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拘留期限是多久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解答。
刑事拘留作为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在生活中适用范围极广,但是我们要知道要想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拘留,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律图小编下文介绍了刑事拘留的条件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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