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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刑事终止审理裁定能否上诉

李** 江苏-南京 刑事诉讼咨询 2018.06.22 21:22:12 8806人阅读

我想咨询一下按照规定刑事终止审理裁定能否上诉?我们一个亲戚最近打官司,被终止了,可不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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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院中止审理的裁定不服,不能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
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2018-06-22 21:26: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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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院中止审理的裁定不服,不能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
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2020-11-17 23:21:08 回复

应用说明:
1、本样式适用于自诉案件时,应当将“公诉机关”改写为“自诉人”;将“×××人民检察院”改写为“自诉人×××”;将“向本院提起公诉”改写为“向本院提起控诉”。
2、本样式系按一人一案的模式设计的。如果死亡的被告人系共同犯罪案件的成员,裁定结果应表述为:“对被告人×××终止审理。”
3、本裁定书的案号应当根据不同审级确定。被告人已死亡的,本裁定书应当向其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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