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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前几天喝了酒,从楼梯摔跤了,右手做了手术,有报销吗?

ask****269 湖南-郴州 社保纠纷咨询 2018.06.19 21:43:51 504人阅读

我老公前几天喝了酒,从楼梯摔跤了,右手做了手术,有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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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保险比例
一、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2019-07-03 15:49:28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
一、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下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并且你可以到“”该平台上,免费问下工伤法律人士这方面的赔偿帮助是怎样的
谢谢,望采纳!

如果对方有过错,没有尽到安全提示义务,这种情况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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