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绩效工资是否应当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因为各个单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不同,一般而言,绩效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收入的组成部分的,应当作为计算基数;反之,则不应作为计算基数。
对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可作参照: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沪人社综发〔2016〕29号
九、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果劳动合同里有约定,就按照此约定走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加班和加点,都属于劳动法所界定的?“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是指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进行工作,一般以天数作为计算单位。加点则是指在法定的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加班费支付一直是劳动争议的一个重点,单位没有支付加班费的情况,肯定是一种违法行为,职工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诉讼的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目前,加班费争议各种新的情况不断出现,其中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怎样确定是问题的关键所在,那么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到底怎样确定才合法? 加班费计算违法的几种情形
1、加班不分时间类型,按小时或日给固定的加班工资。单位对延长工作时间按固定的?元/小时或?元/天计算加班工作。加班的类型不分延长工作时间,按小时工资的1.5倍,假日加班按2倍,法定假日按3倍计算加班工资。
2、实行计件工资的,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时间,仍然按正常的计件单价计发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工资计算,没有按计件单价的1.5倍,假日加班按2倍,法定假日按3倍计算加班工资。
3、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过低,也就是说按单位制定的劳动定额,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获得的工资收入低于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表面上看,即使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按1.5倍,假日加班按2倍,法定假日按3倍计算加班工资,因其定额本身过低,也造成劳动者加班工资被克扣的情况。这是一种比较隐形的行为,一般不会引起劳动者的注意。
遇到合同到期不发工资的情形你应该如何处理呢,你可以去哪些政府部门寻求一些帮助呢,包括中介合同到期不给工资怎么办,私人老板不发工资又应该怎么办呢?合同到期工资怎么发,以及不发工资去哪里投诉等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那么劳动争议时效判定的期限是多久,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多久,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几年,以及申请劳动争议时效期间应该注意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纠纷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纠纷类型,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的相关知识,那么劳动争议调解时限规定有哪些,劳动争议民事起诉状怎么写,以及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等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公务员家属抚恤金的政策规定等知识,那么家属抚恤金申请书内容有哪些,在职公务员病故抚恤金规定是什么,公务员丧葬费抚恤金规定有哪些,以及公务员病故家属待遇都内容,小面为你i详细介绍!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劳动法规的相关内容等,那么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多久,以及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是怎样的,以及劳动法年假规定的具具体细节内容等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