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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分部分转让应该怎么处理啊?谢谢解答了!

赵* 西藏-山南 其他债务纠纷咨询 2018.06.08 13:33:48 201人阅读

我今年遇到了债权处理的问题,想具体了解一下主债权分部分转让应该怎么处理啊?谢谢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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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是依附于房屋所有权的,“主债权部分转让”可作为两种理解:

一:主债权的一部分转让。

二:主债权部分的转让。
而第一种情况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因为同一个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不相容的物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不能分割开来转让一部分。只能把主债权(所有权)作为一个整体全部转让。
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2018-06-08 13:37: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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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主债权分部分转让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2018-06-08 13:34: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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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主要承担票据债务的人为主债务人,应对票据债务连带责任及其他债务人为从债务人 票据种类不同,票据及主债务人有所不同汇票关系中,如果汇票为不须承兑的汇票或应承兑但没有承兑的汇票时,出票人为主债务人;如果是已经承兑的汇票,则承兑人为主债务人,本票关系中,出票人为主债务人 除主债务人以外,票据关系中的其他债务人均为债务人。
(2)主债务人与从债务人区别的主要意义在于:除了票据流通结束时正确付款以外,在票据追索中,只有票据的主债务人清偿票据债务,才能全部消灭票据关系;从债务人的清偿债务,一般只能部分消灭票据关系 所以,主债务人又可以称为最终债务人 票据时效制度中将承兑人或出票人的票据时效规定为最长时间,主要原因即在于主债务人的原理。
以上是什么是主债务人的答案。

对负债人来说是负债
对债权人正好相反是应收
你的负债是别人的权益
债权人权益是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就是企业将来应归还债权人的债务,会计上称之为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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