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分为2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以上就是处理情况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双倍工资劳动仲裁裁决书
原告(被告)
被告(原告)郑州餐饮有限公司。
诉郑州餐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和郑州餐饮有限公司诉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合并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郑州餐饮有限公司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称:
郑州餐饮有限公司辩称:
郑州餐饮有限公司诉称:
辩称:
举证如下:
郑州餐饮有限公司逐一质证认为:
郑州餐饮有限公司举证如下:
逐一质证认为:
1、系复印件,不予质证;
2、真实性无异议,合法性有异议。
综上,郑州餐饮有限公司应当向支付2010年7月26日至2010年9月17日的工资6369.55元、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982.76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判决如下:
案件受理费共计20元,由郑州餐饮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份,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
审 判 长 刘
审 判 员 赵
审 判 员 郑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何
《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四条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
第二个子女:
(一)
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结婚5年以上,因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经治愈要求生育的;
(四)一方或者双方是再婚的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
第三十五条 夫妻双方是农民,除适用
第三十四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
第二个子女:
(一)
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
(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的;
(三)男到独生女无儿户家结婚落户的。
上述情况可以生育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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