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广安法律咨询 > 广安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 本人是农村人,在读中专时,把户口迁出。工作没有固定 。本人怎么不能迁回父母户口本

本人是农村人,在读中专时,把户口迁出。工作没有固定 。本人怎么不能迁回父母户口本

ask****716 四川-广安 劳动争议咨询 2018.05.26 14:20:52 561人阅读

本人是农村人,在读中专时,把户口迁出。工作没有固定 。本人怎么不能迁回父母户口本上去了。本人在市,县,镇都没有房子。现在父母年龄较大,又只有我一个儿子。怎么能计成家务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广安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广安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建议您试着先去把担子挑起来,后才以正式的名义继承
继承法即关于自然人死后由其继承人继承对其财产权利和义务予以承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中的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即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继承权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①是一种财产权利,通过继承实现财产的移转。
②以人身关系为基础。世界各国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都是以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存在婚姻、血缘等关系为依据而确定的。
③继承权的实现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只有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出现以后,继承权才成为既得权,开始遗产继承。在实行遗嘱继承制的国家,还需要有被继承人设立遗嘱的法律事实。

2019-07-10 14:58:30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购房建筑面积及办理人员要符合以下规定:

1)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需提供事实收养公证或《收养登记证》,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

2)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上(含45平方米)不足70平方米的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需提供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

4)系收养子女的,共有人属直系亲属关系的,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

3)本市以外人员购买住房。(
2)夫妻关系需出示结婚证。(
3)父母与子女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1。若系申办产权人的配偶、子女.产权人户口簿、身份证;若房屋产权人为多人,且产权人之间为非直系亲属关系,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4)本市以外人员和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共同购买住房、父母户口,以下情况应提供其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1)同一户口簿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身份证,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当事人的户口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有。
4.拟落户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本人或其父母的计划生育审核意见,还需提供其他产权人放弃办理户口的公证。3,允许其本市常住人口的业主以及直系亲属办理落户手续;不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
2.取得房屋产权证。申办材料:
1.产权证。2,非本市常住户口的业主及其直系亲属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5)岛外人员在岛内购买商品住房,落户政策与本市以外人员相同。

6)厦门市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意见》(厦府办[2009]28号)对前两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且产权人之间不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只能给1名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30%的所有权人按规定办理购房落户,其他所有权人须经过公证机构公证同意放弃办理厦门市常住户口.申请人,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岛内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岛外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的购房者购房落户申请申办条件。
5.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出示的购买商品房情况证明或土地房产测绘档案馆出示的档案摘录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如有涉及派出所提供的证明;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含70平方米)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从该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只要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可以请求获得相应份额的土地补偿费。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认为,户口在本村的,就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之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物权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二、外出当兵人员是否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农村外出当兵人员,从法律关系上看,其只是暂时离开了原集体经济组织,尽管其原籍户口被注销,但从性质上看,其仍然属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凡是在部队服役的农业户口义务兵,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是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的。当然,若其在部队已经提干或者是由义务兵转为志愿兵,这时,其就已脱离了与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就不再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三、户口外迁的在校大中专学生是否可以参加原户籍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在校大中专学生迁出原户籍到学校,是基于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需要,并非意味着其脱离了原集体经济组织。因为其是到学校学习,并非是去就业,其个人没有生活经济来源,在校的所有费用基本上还是依靠在农村的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若排除其集体经济成员的资格,将会剥夺其基本的生存权。因此,迁出村农业户口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应当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权利,可以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四、迁到小城镇落户的村民的土地被征,是否可以获得补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其有权获得征地补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合同到期不发工资
9745人阅读

遇到合同到期不发工资的情形你应该如何处理呢,你可以去哪些政府部门寻求一些帮助呢,包括中介合同到期不给工资怎么办,私人老板不发工资又应该怎么办呢?合同到期工资怎么发,以及不发工资去哪里投诉等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争议时效判定
6141人阅读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那么劳动争议时效判定的期限是多久,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多久,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几年,以及申请劳动争议时效期间应该注意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3221人阅读

劳动纠纷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纠纷类型,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的相关知识,那么劳动争议调解时限规定有哪些,劳动争议民事起诉状怎么写,以及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等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公务员家属抚恤金
75749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公务员家属抚恤金的政策规定等知识,那么家属抚恤金申请书内容有哪些,在职公务员病故抚恤金规定是什么,公务员丧葬费抚恤金规定有哪些,以及公务员病故家属待遇都内容,小面为你i详细介绍!

劳动法规
6297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劳动法规的相关内容等,那么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多久,以及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是怎样的,以及劳动法年假规定的具具体细节内容等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