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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律师你好! 当时有群众报案,我家老公又到派出所亲自去把他们请来,带了二个人去所里,有几个跑掉。120的车到了把我送医学院,晚上11点左左才住进院,第二天早上去找出警的警察没找到,星期六和星期天不上班,等星期一我家老公到所里去找他们录口供,而且他们没按我们叙述的写,最后警察说你不签字我们就不跟处理这个事。无赖之下我老出就签了,一直到现在没人来理这事,医院的费用欠了5千多了,去追他们的回复是我们在调查材料,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我是5月17号被打的)
先找派出所把案子立了
【法律意见】 未经他人允许拍摄他人照片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如果当事人强烈要求删除,应当满足当事人要求。 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将当事人的照片发布到网络社区,公众平台,不管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只要当事人主张,都属于侵犯肖像权。 法律规定侵犯肖像权,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立即改正,并删除照片,并且可以向人民发讼,要求赔偿损失。若已经造成较大影响,并给当事人带来伤害和损失,则需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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