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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离职了,也做好了交接。然后公司不给发工资,说违反了聘用合同。合同是一年期的

ask****067 江西-南昌 合同效力咨询 2018.05.23 16:18:21 318人阅读

从公司离职了,也做好了交接。然后公司不给发工资,说违反了聘用合同。合同是一年期的,然后涉及到离职的只有一条。是不是签了聘用合同就一定得等到合同期满才能离职?然后企业这样不给我工资是不是合理的呢? 第九条违反、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与甲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应按不满合同的期限,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三个月的工资和岗位补助 10500 元人民币。   2、聘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与乙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应按不满合同的期限,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三个月的工资和岗位补助 10500 元人民币,如因第六条第4点原因导致乙方被辞退,过错在乙方,甲方无需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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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是可以在中途离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或者个人发展需要等提出辞职,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假如劳动合同是一年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9-05-30 00:5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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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期限内。  求职者对于这种试用期期间不签合同,没有明确劳动报酬的行为,劳动法专家游云庭认为,这是用人单位有意规避《劳动合同法》。他们不按照正式录用工人的程序使用劳动者,这样劳动者不论是找单位仲裁或者向劳动监管部门举报,都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维护自身权益。因此,他提醒求职者,进入单位后应该多留一个心眼,利用录音、录像或者其他方法证明自己确实在该单位工作,那么,一旦其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供相关证据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  
(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  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禁止设定变相试用期。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据转账凭证及时起诉解决。如果没有直接证据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收集证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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