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长春法律咨询 > 长春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应该负全部责任,但情节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从重,依据消费法规应双倍赔偿,是这样吗?

应该负全部责任,但情节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从重,依据消费法规应双倍赔偿,是这样吗?

法*** 吉林-长春 刑事诉讼咨询 2010.03.12 09:11:17 2142人阅读

各位律师
在一家饭店吃饭被盗。本人和警察要求保留监控证据,保卫经理也同意了,并告诉我和民警能保存7天,可是民警第四天去监控已经没有了。改口说只能保留3天,以前该经理处理过偷窃事情有相关经验,明确知道录象保留不了7天,却告之能够保留7天。属于可以预见其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结果,却希望或放任结果的发生。根据民法和刑诉法司法解释中“故意”和“欺诈”的司法解释,我认为该经理存在故意和欺诈言行,可认定为“故意销毁证据罪”,应该负全部责任。但情节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从重。依据消费法规应双倍赔偿,是这样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长春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长春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284条

该经理的行为涉嫌故意销毁证据罪,但是还要看该行为的危害情节,损害后果等量刑情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是不予追究的。根据您的陈述来看,是不应适用民法和消法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可以和我联系。

2010-03-12 09:30:25 回复

遗弃罪,是指对于老年、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如父母拒绝抚养没有生活能力的子女,子女拒绝赡养已失去生活能力的父母。相关法规:   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
66097人阅读

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刑法中是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的呢,今天介绍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有关知识,那么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无罪是怎么辩护的,以及最新职的务侵占罪量刑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代理辩护
13090人阅读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有自己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就是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怎样写呢?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人和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代理辩护的主体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辨认笔录
36564人阅读

笔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十分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又有谈话笔录,那么笔录是否可以作为书证呢,辨认笔录相关签字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以及辨认笔录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盗窃罪诉讼
5406人阅读

今天来介绍盗窃罪诉讼的法律常识,那么盗窃罪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罪情节严重处罚规定是什么,以及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辩护意见
9771人阅读

辩护意见是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文书,那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故意伤害辩护意见怎么写,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怎么写,那么辩护意见与辩护词的区别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