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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请别人来做事,请问债务人的义务有哪些?

王* 宁夏-中卫市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4.30 17:16:34 17人阅读

我的一个朋友有事情要别人来做,于是就请了一个人来做,但是对方没有来,然后就因此吵起来了,所以请问债务人的义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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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务人的义务有哪些这个问题,首先是分为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约定义务是你们相互约定的义务,法定义务有: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2018-04-30 17:2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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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债务人的义务有哪些是有规定的,规定: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2018-04-30 17:18:3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日常生活中,大家总会有生活困难或资金周转不开的的时候,需要向亲戚朋友或者专门的贷款机构借款。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借款人借款之后,当然是由借款人自己向出借人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了。
除非有特殊的身份关系,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比如我们常见的合伙关系,法律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再比如夫妻关系,《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应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当然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除外。
而对于普通男女朋友来说,一方所负的债务通常属于其个人债务,另一方则没有必须要偿还对方债务的法律义务。当然了,自愿为男女朋友偿还债务的情况除外。建议大家在谈恋爱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如果是因男女双方产生的必要且合理的债务,可以代为偿还,但其他不合理的债务就没有偿还的法律义务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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