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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时限规则的若干限定》对打官司需要多少时间有详细的限定。 第一审普通流程 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诉讼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诉讼要求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诉讼要求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审理前准备: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送达裁判书: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送达裁判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裁判书。结案时间: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子即结案时间。 审限:按第一审普通流程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准许,能够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准许,能够再延长三个月。 简易流程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流程审理案件(一个审判员独任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 第二审流程上诉期: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的,应在裁判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应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前准备: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议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案件移送: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以上就是关于朋友欠钱不还如何起诉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
2018-04-21 22:17: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