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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是否有新规定,以后取消小区停车位的买卖,只允许租赁

ask****467 湖北-武汉 房屋租赁咨询 2018.04.18 20:56:24 5167人阅读

国家是否有新规定,以后取消小区停车位的买卖,只允许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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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2018-04-18 20:57: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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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这要看小区地上停车位设置的不同情况而定,暂时好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
2、例如有的小区是停车位不足由绿地改建的;有的是一开始就由开发商报建的固定车位;
3、其实在我国整个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国家所有,我们都是只有使用权;包括私有住宅;
4、小区地面车位位置使用权其实是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由物业公司负责执行日常的管理;
5、如果您觉得收费过高或者是车位的分配不合理可以提请业主委员会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6、共同商讨审议新的方案来执行当然要有过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扩展资料:物权法
1、《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2、该条款确立了关于小区车库的归属的一个原则,即车位车库必须根据约定来确定归属。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有利于更大地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4、如果开发商认为房屋销售获利更大,则可以放弃车库的所有权,将其出售、附赠给业主使用
5、反之则可以保留车库的所有权,将车库出租给业主使用。
6、从这里可以看出,《物权法》承认了开发商的天然优势地位,以保障他们开发车库的积极性,缓解车库紧缺的状况。
7、另外,这种约定在一定程度上是承认了小区车位车库可以作为独立交易的客体,为业主以后自主的转让或出租提供了法律的依据。

2020-11-04 04:34:49 回复


一、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要求:为给火灾扑救工作创造方便要求,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应在小区高层建筑周围设置环行消防行车道,当环形行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行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出150或总长度超出220时,应在适合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行车道,为防止火灾时建筑构件塌落影响消防行车道正常作业,消防行车道距外墙宜为5,至少达到3.5宽,消防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消防行车道上空4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并保持24小时畅通。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行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宜小于4。消防行车道与小区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二、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和小区出口处等。住宅小区来说的话,从室内到地面的楼梯,小区内到外头公路的道路都隶属消防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车停在停车位,以下四种情况会被贴罚单。

一,车压线,没有完全停在格子内,左侧或者车头压线;

二,超时停车,很多路段停车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时间占位就会被罚;

三,逆向停车,靠路边的停车位都是右边靠边停车,司机从靠路中间的一边下车;

四,车型不符,很多路段只能停放小型车,其他车辆禁停。扩展资料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对违章停车的处罚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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