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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吗?我想咨询你个事关于名誉侵权的 可以吗?

ask****947 江苏-淮安 名誉毁谤咨询 2018.04.16 17:57:27 63人阅读

你好在吗?我想咨询你个事 关于名誉侵权的 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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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说的是什么问题?如果是刚才那个公司贴传单毁坏你名誉的话,那么刚才已经回复过。。如果对方有捏造虚假的事实来诋毁你的话,你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如果对方不是捏造的虚假事实,而是确实存在的事实的话,那么你想通过法律来维权的话也很难

2018-04-16 21:08:24 回复
地区:江苏-淮安 咨询解答:262条

请说,尽量详细

2018-04-16 18:21:09 回复

(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二)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
侵权人用语言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或者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致使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的,应认定属于侵害名誉权行为。
认定构成侵害名誉权,还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1)名誉受到损害,即对民事主体的社会评价降低。
(2)精神和财产利益损害,精神损害即受害人精神上所受痛苦、压抑、忧郁等;财产损害即受害人因名誉受到贬损引起的财产利益损失,包括因为精神痛苦住院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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