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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员工减员辞退表都有哪些内容呀?

谢** 重庆-荣昌区 劳动争议咨询 2018.04.13 18:11:42 2087人阅读

我觉得这个工作不是很适合我,然后不想做了,那么这个员工减员辞退表都有什么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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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018-04-13 18:15: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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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辞职不能拿失业金,公司减员表上面减员原因写的是解聘,就有可能拿失业金,失业金不是公司给,员工减员辞退表是去社保申请。
  离职后失业金领取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2018-04-13 18:13:42 回复

不应该填写,人力资源部这是以欺骗的手段要侵犯你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权利。正常手续是公司要提前30天给你一张书面证明,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区别是主动方不同。你自己辞职的话,得不到任何赔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供给你经济补偿金。首先一个就是提前30天书面告知,或者多发你一个月工资,这样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二,你在公司工作几年,就要补偿你几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不满半年则以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以一年计算,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

你好,关于辞退员工所要支付的补偿,根据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10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女职工因生育而享受产假待遇期间,其社会保险费仍然是要足额缴纳的。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2004年8月30日修改 的有关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在休产假时可以享受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而在此期间,单位只承担生育生活津贴不足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差额部分,并以生育生活津贴的形式发放,而不再另行支付产假工资。
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所在单位和个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不因产假的发生而中止。单位缴纳部分仍应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而个人缴纳部分的缴纳方式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实践当中一般可以先由企业垫付,产假结束之后在个人的工资中扣除,当然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由员工直接支付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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