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或上级人民提出上诉;二审审查一审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或者是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查清事实之后可以改判。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新审判 二审发现一审审理有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 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第三百一十七条 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5、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应当开庭审理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有条件的也可以开庭审理,换言之也并不是必须要开庭审理。 人民决定不开庭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合议庭全体成员应当阅卷、必要时提交书面阅卷意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买二手房的具体步骤
1、查找房源
商圈搜索(按照商圈搜索二手房源信息)→ BRT交通搜索(住在BRT边,出行更方便)→ 地图找房(拖动鼠标,快速锁定目标)
2、实地看房:
整体结构(格局规整紧凑,正大光明;布局公私分明,功能合理;居室面积合宜,比例和谐;是否乱搭乱建,确认面积)→ 细节把握(客厅应与卧室隔开;卧室面积不宜过大;厨房采光通风要好;屋内配置仔细查看)→ 配套设施(交通便捷,生活方便;物业服务,邻里和谐)
3、产权调查
要求卖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房主身份证件、其他证件)→ 查验房屋产权记录(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档案文号、登记日期、其他内容)→ 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抵押贷款合同、贷款额度和偿还额度、利息、租约、租金、有无抵押、是否被查封等)
签署合同:(以下五点需注意)
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必须明确双方违约时间
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4、按揭贷款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房产证、元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房产竣工年代证明(可手写)配偶用意出售证明
买房: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明);个人收入证明;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过户
签订《买卖合同》 → 送评估 → 交首付款办理贷款手续 → 银行批贷 → 交纳相关税费及其他尾款 → 过户 → 银行放贷 → 物业交验 → 支付剩余房款 →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 领取房产证
收房入住:
结清房屋水电等费用 → 买房与物业签订物业、供暖协议 → 交钥匙
对于二手房买卖程序具体是如何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
,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手房营业税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由于房价压力太大,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买二手房,那么买卖二手房的相关信息你都了解吗,二手房营业税应该怎么算?二手房营业税应该谁交?二手房营业税新政策的重点是什么?接下来就让律图的小编带大家来详细的了解一下二手房营业税的相关信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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